十、拟录人员公示、报批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报请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3、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
十一、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山西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吕梁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3)。
十二、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吕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投诉电话:0358—8248711,8248733.
吕梁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01 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 下载 |
附件02 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 下载 |
附件03 吕梁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职责与相关待遇.doc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