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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农村教师的通知(三)

2012-12-12  来自于:课评集

  (三)成绩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24至2012年12月26日6时止。

  公示方式:张榜公示与网络公示。

  公示地点:区教育体育局,巴州区教育网。

  公示期间参考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查分,公示期满不再查分。在公示期内凡有实名举报的,纪检、监察、教育、人社、保密等部门受理并组织调查,凡经查核属实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资格

  查分:2012年12月27日查分。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版)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报经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复查一次。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以及未按单位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因体检、面试、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区教育体育局报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取及聘用

  1、符合招聘条件的任教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面试、考核结果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2、凡拟聘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面试、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被聘用的人员与受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区人社局鉴证,区编办办理编制手续。

  4、首次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才能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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