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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2-6  来自于:课评集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完成。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hgzy.com)下载《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cqhgzyzzrs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单位及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即日至2013年3月22日

  网上报名截至时间:2013年3月22日(以发至电子邮箱时间为准)

  联系人:陆老师彭老师电话:023-67243097

  (二)资格初审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予以确认。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我院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单位鲜章),2013届高校毕业生要持学生证(已注册)原件参加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四)考试考核

  分高级职称、博士和其他人员,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试考核方式。应聘者需用普通话参加考试考核。

  1.高级职称、博士

  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由用人部门与应聘者通过学术交流等形式,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2.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考试考核分初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初试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用人部门组织。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管理岗位采取实作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心理素质。

  初试时间、地点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初试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在初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中,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参加面试人员接受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及评委面试答辩。内容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以初试成绩高的优先,若初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时,重新初讲,以重新初试成绩高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