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塔里木大学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的通知的通知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男 | 女 |
辅导员 | 10 | 8(含会维语的少数民族2人) | 2(含会维语的少数民族1人) |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表现优秀,无违纪和不及格现象;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于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中共党员,具有从事学生、社团工作经历,有文体特长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原则上在26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前。
2.报名地点:塔里木大学学生处(校青少年宫三楼302室)。
3.报名材料:
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一份。应届毕业生须填写毕业院校推荐意见,在职人员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函。
②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缓交)、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个人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学生处组织,采取形式审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的人选,由人事处统一核发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