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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塔里木大学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的通知(二)

2012-11-30  来自于:课评集

  (三)考试

  考试由人事处组织,采取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等形式进行,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均为汉语试卷。

  1.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科目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主;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办公基本技能,科目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Word2003模块”,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 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成绩×40%。考试成绩作为应聘者是否达标和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只设合格分数线(60分为合格,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不带入面试。

  考试费用:本招聘考试笔试免费,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费60元/人,考生到人事处(校行政楼三楼313室)领取准考证时交费。

  公共科目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人事处、学生处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文体特长。组成不少于7人的面试考官组,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60分为合格。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分别确定各类岗位的面试人选,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学校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费用自理。

  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若入围同一岗位的最后一名人员因成绩并列而超过招聘计划的,对成绩并列人员通过加试确定拟体检、考核人选。对某岗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根据情况,从其他进入该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学校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程序研究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搞不正之风;凡违反工作纪律的,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或责令重新进行招聘。

  监督电话:0997-4680139(纪委),4682638(人事处)

  六、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或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的,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并关注。对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相关招聘考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学生处、人事处(843300)

  联系电话:0997-4681848(学生处)4680614-1(人事处)

  传真:0997-4680620

  联系人:魏老师严老师

  E-mail:1030046355@qq.com

  塔里木大学人事处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