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①教育学和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师法。教育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详细法律法规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下载)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聋哑学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或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职位,笔试合格者(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聋哑学校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答辩和说课。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说课内容为现行普通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教科书四年级上册的教材(人教版)。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常规测试、备课等。
说课时间在20分钟以内。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学校提供的小黑板、课本和自制的课件说课,但不能带教参、教辅等。答辩题为3个,考生按答辩内容分别作答,时间在10分钟以内。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施行。
(三)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