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河东实验小学幼儿教师的通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河东实验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河东新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河东实验小学校随办幼儿园幼儿教师15名。
河东实验小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随办幼儿园位于河东实验小学校内。河东实验小学校原名河东小学校,于2011年迁建至德水路(与栖霞路之间),已于2012年9月投入使用,其随办幼儿园拟于2013年春季招生。
二、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一:《2012年河东实验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2月2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