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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邮电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下载、填写拟聘人员审批表(补充教学科研岗位审批表、补充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人员审批表),并将《审批表》及详细个人简历以邮寄或E-mail方式发至学校人事处。

  邮寄地址: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邮编:400065

  E-mail:jszp@cqupt.edu.cn

  联系电话:023-62460012联系人:周老师

  2.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比较,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在有效的报名时间内,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考试考核。具体见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查询或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2.考试考核方式: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试考核具体方式,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参加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您的引进人才待遇据此确定);④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综合考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1.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或人才引进协议,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之内。1个月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本学年结束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上班,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到岗后,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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