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六)聘用
1.凡资格审查、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期为1年,月薪、各类社保参照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
3.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92-8502300
联系人:刘彦超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92-8501709
联系人:周新清
市纪检部门监督电话: 0992-8506789
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992-8519739
乌苏市公开招聘“双语”幼儿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