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库尔勒轮台县招聘92名小学幼儿教师的通知
根据《自治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考的意见》(巴政办﹝2007﹞16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编外教师92名(其中:小学50名,幼儿教师42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组织分配,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用普通话授课,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考生HSK须达到6级以上。
4、小学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或非师范类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幼儿教师具有幼师专业或艺术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轮台户籍维吾尔族高中毕业生(代课一年以上)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
二、计划招聘专业和人数
招聘专业和人数详见“2012年轮台县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职位表”。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见职位表)。
三、报名、缴费方式和费用
(一)报名
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9:30时至2012年9月30日18:00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条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再缴费,缴费成功后无法退费,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四、考试内容、资格审查和时间
(一)笔试:
考试分笔试和说课两部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说课均使用汉语。说课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
小学教师职位:语文、数学、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
幼儿教师职位:考查考生对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笔试成绩公布: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笔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维吾尔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