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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阳市白云区招聘4名幼儿教师的通知(五)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幼教专业知识测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结果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根据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8年内不得参加各类招考和提出调动、辞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试环节由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4616750、8343016

  监督电话:0851-4616505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gzgy.lss.gov.cn)、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baiyun.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白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gzgy.lss.gov.cn)、白云区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baiyu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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