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六、考试
考试分《综合知识与幼教专业知识测试》和试教。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一)《综合知识与幼教专业知识测试》
《综合知识与幼教专业知识测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试教
试教根据《综合知识与幼教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教人选。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幼教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综合知识与幼教专业知识测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成绩计算总成绩。
(四)其他
如遇进入试教环节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试教,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拟参加试教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