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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葫芦岛兴城市招聘118名中小学教师方案的通知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葫芦岛兴城市招聘118名中小学教师方案的通知

  为补充我市教育系统教师数量不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

  根据各校专业教师的急需情况,拟择优公开招聘教师126人,其中,中学教师47人、小学教师70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1人、职教中心教师8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专升本、非师范类三本学历毕业生。高中起点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法学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高中、初中的政治、历史学科岗位。

  (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并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小学除体育、音乐、美术外其它学科。师范类大专双语专业毕业生可根据两种专业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专业报考。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不受上述条件专业限制。

  (四)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职教中心的信息技术、舞蹈、音乐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并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五)报考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学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一致。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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