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4?案例题】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甲、乙两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
(1)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
【解析】乙国抵免限额=100×50% 50×10%=55万元
在乙国实际已纳税额=100×40% 50×20%=50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因此按已纳税额抵免,抵免50万元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100×50% 50×10%-50=5万元
(2)在分项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
【解析】经营所得抵免限额=100×50%=50万元;
经营所得在乙国实际已纳税额=100×40% =40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因此按已纳税额抵免,抵免40万元。
特许权使用费抵免限额=50×10%=5万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乙国实际已纳税额=50×20%=10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因此按抵免限额抵免,抵免5万元。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100×50%-40 50×10%-5=10万元
【例5?单选题】(2006年)甲国居民李先生在乙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00元,利息所得20000元。已知甲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利息所得税率为l0%;乙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30%,利息所得税率为5%;甲、乙两国均实行居民管辖权兼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两国之间签订了税收抵免协定,并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 )。【答案】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解析】综合抵免限额=100000×20% 20000×10%=22000元
实际已纳税额=100000×30% 20000×5%=31000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因此按抵免限额抵免,可以抵免22000元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100000×20% 20000×10%-22000=0元
税收饶让: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的所得税减免优惠的部分,视同在国外实际缴纳的税款给予税收抵免,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补征。
目的:为保障各国税收优惠措施的实际效果。
【例2?单选题】甲国某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25%、30%,但乙国对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甲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承诺给予税收饶让,这样,甲国对该居民的这笔境外所得应征所得税款为( )。【答案】0元
【解析】注意税收饶让的内容
第一步,计算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
第二步,计算实际抵免额:因为甲国有税收饶让政策,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该居民在乙国缴纳了100×30%=30万元的所得税,超过了抵免限额,只能就限额抵免,实际抵免额为25万元
第三步,计算甲国应征税款:25-25=0.
【例3?单选题】甲国某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25%、30%,但乙国对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甲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不给予税收饶让,这样,甲国对该居民的这笔境外所得应征所得税款为( )。【答案】5万元
【解析】注意税收饶让的内容
第一步,计算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
第二步,计算实际抵免额:因为甲国不给予税收饶让政策,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该居民在乙国缴纳了100×20%=20万元的所得税,低于抵免限额,只能就已纳税抵免,实际抵免额为20万元
第三步,计算甲国应征税款:2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