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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南宁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14日(二)

2012-10-14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

  (二)发票领取

  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发票;发票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9月10日-11月2日上班时间办理;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人事考试院303室(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凡超过领取日期不领取发票者,视为不需要票据。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3.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4.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考场设置

  本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编排。

  七、成绩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www.gxpta.com.cn)。

  九、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一)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二)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将报名条件摘选如下: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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