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答:
(1)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业主应给甲建筑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的费用。另外,业主还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建筑公司返工处理,故应给予甲建筑公司相应的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同时因对乙公司也造成影响,故应对乙公司也给予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补偿。
3)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d,窝工损失2万元,这是由于甲建筑公司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业主不应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同时,因为C工作不影响乙公司,所以业主不应给予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误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d;
事件2: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造成甲公司工期延误,应补偿15d;
事件4:因乙安装公司的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d.
合计:27d.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0=3.0万元;
事件3:扣款5×6000=3.0万元;
合计:9.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d,因月工作延期,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15d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15×6000=9.0万元;
事件4扣款:5×6000=3.0万元;
合计:4.2 9.0-3.0=10.2万元
[案例7]答:
(1)不可以。土方开挖拖延开工20d是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应给予工期顺延。
(2)甲方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同时对所发生的费用应给予补偿。
(3)甲方不应考虑乙方的要求,因为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冬期施工措施费是包干使用的,合同是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