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题
[案例1]
北京某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地下情况和发包商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停工lOd,并同意合同工期顺延lOd.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施工单位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施工单位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问题:
(1)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
(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
(3)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
[案例2]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①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d,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②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③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5月20日~5月22日,因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④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正常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问题:
(1)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2)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3)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d?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d?
[案例3]
某公司在北京地区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20000m2,开工日期为2001年6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3年11月20日。工程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开工,在结构工程施工到1/2时,甲方与承包商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楼外墙的玻璃幕装修项目、室内隔墙砌筑项目,单独发包给专业公司施工,并支付承包商该项目价格的1.5%作为管理配合费使用,专业公司按承包商管理要求的日期进场,有关工程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专业公司。
承担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专业公司根据有关承包商的要求,于2002年4月20日进场施工,但是在进场后的2002年6月10日,该专业公司因甲方未按其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停工,承包商因外墙装修停工,原计划2002年10月20日开始的其他外墙施工项目无法进行。
外墙装修项目在2003年6月份才恢复施工。
在2002年5月20日,承包商按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室内隔墙砌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求完工日期为2002年11月20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准时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多次返工,致使承包商的机电施工受到影响。直到2003年3月20日才合格地完成砌筑任务,致使机电项目施工拖延了5个月。
问题:
(1)承包商是否可以因外墙装修项目停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经济损失索赔?
(2)发包人是否可以向外墙玻璃幕装修单位因停工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为什么?
(3)因室内砌筑进展缓慢,承包商是否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窝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