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2013年河南南阳经济师报名时间为6月18日至20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南阳人事考试中心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宛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19号)和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区设置
2013年11月2日
上午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点设在南阳市城区。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进行现场报名。由报考人员填涂《报名信息卡》。各县市区、市直及两属主管单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1),并携带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考试费用,于6月18日至20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数码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有条件自行安排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作的县市区,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另外提供考试信息软盘。自行安排采集考生信息的县市区录入考生信息需手工操作,考生不再填涂《报名信息卡》。对考生数码照相时,原则上应直接采集二代身份证上的图像信息。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实行责任制,各县市区职称科(股)长或考试中心主任为责任人,对采集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录入采集软件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联系电话(0377-63398376)。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40元;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卡工本费12元,有条件自行安排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作的县市区,此项费用按有关收费规定办理,不再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