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水路运输学习资料:重点船舶贷款融资
(一)政府贷款
船舶政府贷款有两种体现方式。
一是本国政府利用利率补贴方式,通过国家控制的银行给予借贷方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利率贷款。贷款通常由国家控制的银行进行安排,以补贴的利率贷出,与市场利率的差额,由政府补给银行。
二是由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贷国发生的信袋关系,属于政府间借贷。政府贷款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政府双边贷款,一般是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是条件优惠的贷款。
(二)商业银行贷款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航运企业的信誉发放的贷款,航运企业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航运企业(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航运企业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信用贷款是中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航运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2、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指航运企业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是指航运企业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以财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还,财产所有权的转让即告结束,设置抵押的目的,主要保障债权人在航运企业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由贷款人依法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人而获取贷款,若贷款人无法偿贷款,则由贷款担保人对银行履行偿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