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学习资料:管涵和箱涵施工
道路下跨长度小于8m和单跨长度小于5m的构筑物称为涵洞。涵洞有管涵、箱涵、盖板涵,一般采用管涵形式。管涵施工首先应满足涵洞施工的一般要求,并根据管涵工程的特点,满足管涵施工的技术要求。
一、一般技术要求
1.管涵开工前应对设计资料进行现场核对,主要是核对平面位置、用途、孔径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核对时还需注意当地农田排灌的需要和其他要求。
2.地形复杂处的陡峻沟谷管涵、斜交管涵、平曲线和纵坡上的管涵,应先绘出施工详图,然后再依图放样施工。
3.管涵结构的沉降缝处两端面应竖直、平整,上下不得交错。填缝料应有弹性、不透水,并应填塞紧密。缝宽一般为20~30mm.
4.为防止水从路基中浸入管涵结构,影响管涵使用年限和安全,应按设计做好防水层。
5.管涵砌体砂浆或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时,方可进行回填土施工。用机械填土时,管涵(管)顶上填土厚度必须大于0.5—1.0m时,方允许机械通过。
6.管涵进出水口的沟床应整理直顺,与上下游导流排水系统连接顺畅、稳固。
二、管涵施工的技术要求
1.管涵用的钢筋混凝土圆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节端面平整并与管节轴线垂直;
(2)管壁内外面应平直圆滑,不得露筋;
(3)管节各部尺寸偏差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管节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管壁外表面必须注明适用的管顶填土高度;
(6)相同管节应按要求堆置在一起,便于正确取用。
2.管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损坏。
3.当管涵设计为混凝土或砌体基础时,基础上面应设混凝土管座,其顶部弧形面应与管身紧贴合,使管节均匀受力。
4.当管涵为无混凝土(或砌体)基础、管身直接搁置在天然地基上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将管底土层夯压密实,并做成与管身弧度密贴的弧形管座,安装管节时应注意保持完整。管底土层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加固。
5.安装管节时应注意:
(1)按涵顶填土高度取用相应的管节。
(2)各管节应顺流水坡度安装平顺,并按“内壁齐平”原则调整管底的高度。
(3)管节应垫稳坐实,管内应干净、无杂物。
(4)各种管子的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接缝缝宽均匀、合适,填缝密封材料嵌塞密实。不得有间断、裂缝、空鼓和漏水等现象。
6.修筑管涵出入端墙、翼墙及两端涵底和修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