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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深圳市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选聘人员的通知

2013-6-5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5月深圳市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补充工作人员,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招聘26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2013年5月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报考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位相对应。

  4.报考年限计算: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4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5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具体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25室公共事业局人事科,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4622637.

  2.资格初审

  由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详见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7)其他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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