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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公司法律(二)

2013-7-12  来自于:课评集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修改公司章程;

  对上述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1)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