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1、劳动报酬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2)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试用期
(1)试用期的时间长度限制
①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②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③3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的次数限制
①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不是试用期,而是合同期限
(3)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三不低于)
①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②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③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1和2是或者的关系,和3是并且的关系。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1、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如果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则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生效时间。——与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同
2、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