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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口市龙华区招聘4名初中教师的通知

2013-5-26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海口市龙华区招聘4名初中教师的通知

  为了推进龙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我区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0〕92号)的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为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中学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初中教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通过公正公平的招聘办法,择优录用优秀教师到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中学部任教,使学校开足课时、开齐课程,落实义务教育职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初中: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1名、地理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行为。

  (二)身体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条件。

  (三)年龄38周岁以下(其中在编在职教师报名,需经过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年龄及年限的计算一律截止至2013年7月15日);须具有两个学年以上(含两个学年,学年截止时间以2011年9月30日以前开始任教,以本人领取工资发放表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用人合同原件为时间证明材料)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工作经验。

  (四)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所报考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五)2013年申报教师资格已通过各项考试但还未发放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由办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由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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