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财政税收辅导:流动资产的管理
1.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现金应按限额使用,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并定期盘存。
银行存款应定期与银行对账。
2.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暂付款、预付账款等。
行政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主要是暂付款。
3.存货
事业单位的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行政单位的存货主要是库存材料。
存货的储存要妥善保管,定期盘查,每年至少应当清点一次,做到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概念和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可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有权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
(3)、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按固定资产的用途和自然属性,将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①房屋及建筑物;②专用设备;③一般设备;④文物及陈列品;⑤图书;⑥其他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
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具体审批权限由财政部门规定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范围之外、单位审批权限范围之内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属于专项性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之外,均应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3.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4.关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这种折旧只是为了核算和管理而进行的一种虚拟折旧,可在账面上予以反映,不实际计提。事业单位计提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等可采用工作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