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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仲裁法基本知识

2013-5-13  来自于:课评集

  初级经济基础辅导:仲裁法基本知识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一)仲裁的一般原则

  1.自愿原则:仲裁方式的选择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

  2.仲裁独立原则

  3.仲裁一裁终局原则

  4.仲裁保密原则: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有关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也同时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

  (二)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2.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形式要件、实质要件。

  (1)形式要件

  书面形式。

  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名称、意思表示。

  (2)实质要件

  ①当事人必须有缔约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仲裁事项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例题·多选题】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有( )。

  A.仲裁协议可采用口头形式

  B.意思表示真实

  C.14岁的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有效

  D.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无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E.仲裁协议应写明仲裁事项

  『正确答案』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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