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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浏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的通知

2013-4-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湖南省浏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295名,其中:

  1、职业中专教师7名;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

  3、普通高中教师40名;

  4、初中教师70名;

  5、小学教师160名;

  6、幼儿教师15名。

  具体招聘计划数见附件一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按科目报名、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其中:

  A类方式: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的招聘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

  B类方式: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的招聘采取按三类地区(具体见附件二)的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所报地区类别学校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中专语文、数学、英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幼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机械加工技术、电子专业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统招正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学教师、职业中专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专业对口;

  7、201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2013年9月1日后仍需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

  8、教师资格证要求:中小学教师、幼师和职业中专的语文、数学、外语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9、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0、浏阳市内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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