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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师范大学4月公开招聘人员(幼儿园教师)的通知(二)

2013-4-20  来自于:课评集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

  面试内容如下:

  1)上课:展示10分钟的教育教学活动

  2)专业技能测试

  必考专业技能测试:命题美术、自备幼儿歌曲弹唱(2分钟)、

  艺术歌曲清唱(2分钟)、成品舞(2分钟)

  3)现场答辩:着重考察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应变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本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0579-82283073

  2、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25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张海静、王玲

  联系电话:0571-81952129、81952185

  浙江师范大学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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