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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春季公开招聘25名教师的通知

2013-4-1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江苏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春季公开招聘25名教师的通知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我区师资需求实际,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2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人数等详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初中、高中教师学历为本科以上,小学教师为专科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生源或户籍。)

  (三)招考对象

  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为“211工程”院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院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188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

  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④《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下载)

  ⑤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n)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社会事业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改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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