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一、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人数等详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对象为211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阶段就读院校须为211高校。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初中、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为211工程大学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阶段就读院校须为211工程大学。
(七)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含211工程大学)。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188号)。
3.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
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④《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下载)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nt.lss.gov.cn)、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n)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社会事业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改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21日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南通市东方中学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