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笔试。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以百分制计算,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相关专业知识(70%)。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考试结束后七日内,考生可自行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
2.综合素质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人员名单和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1)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模拟上课和面试两部分。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面试的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及专业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测试,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教师岗位报考者增加专业素质测试内容: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慢写、水粉静物、书法、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田径、体育特长展示等。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其中音乐、美术和体育按模拟上课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下同)。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30%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 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取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得分高者),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取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得分高者)。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规定计划内聘用工作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 拟招聘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7月10日前办结聘用手续。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923216(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
八、本《公告》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92003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359608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