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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招聘31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4-11  来自于:课评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

  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教育法和教师法。教育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包括考生的仪容仪表、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考生对教育发展、教师职业及教师必备素质等方面的理解程度。

  (三)考试方法

  1、第一轮为笔试。2013年4月28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笔试地点由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安排并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不限制开考比例。当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第二轮为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上线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汕人社〔2013〕70号文的最新要求,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如下: Y=2X(1≤X≤3);Y=1.5X 1(3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科目的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本招聘科目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此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规定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区级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七、考核及聘用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实践和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我区新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

  本次聘用的新教师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在职公办教师的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的新教师由教育局按各中学的教师需求计划统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新教师原则上必须在濠江区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出区外,同时必须在所在学校工作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区内交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少玲(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小锋(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喜明(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陈舜波(区纪委常委、区政务监察审计局副局长)、黄树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明忠(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林卫群(区编委办主任)、蔡宏璋(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明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卫群、蔡宏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区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严格管理,接受监督。招聘工作全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全部考生和担任本次考试的评委及有关人员进入考场后,所有通讯工具上缴考务办公室,一律中断与外界联系。

  招聘工作实行阳光作业,招考文件和考试结果可上网查询,网址为:濠江区人民政府网、濠江教育信息网http://sthj.stedu.net和濠江人社网http://www.sthjrsj.gov.cn.考试工作咨询联系电话:87374617(区教育局人事股)、8737550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举报信箱设在区教育局楼下,举报电话为:87397768(区纪委)、87381842(区人社局)、87381586(区教育局)。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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