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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工商管理辅导资料: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法

2013-8-2  来自于:课评集

  初级工商管理辅导: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法

  一、立法原则宗旨

  二、产品范围

  《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范围,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产品。赠予产品等不适用于本法规定。

  三、产品质量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产品质量法》规定了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对于产品质量规定必须满足的条件

  (2)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作为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确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

  3.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是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

  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 因产品设计上的原因导致不合理危险

  (2) 制造上的原因产生的不合理危险

  (3) 因告知上的原因产生的不合理危险

  四、管理要求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相应的考核方法。

  五、质量义务

  六、禁止欺诈行为---伪造冒用重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以次充好等。

  七、检查制度

  八、担保制度

  (1)担保形式----修理、更换、退货、赔偿

  (2)担保期限

  (3)追偿()

  九、监督管理和激励引导措施

  例题:产品质量担保形式有()

  A修理B更换C退货D赔偿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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