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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辅导资料:财政的职能(三)

2013-8-5  来自于:课评集

  (一)经济稳定的含义

  1.充分就业

  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够找到工作;充分就业并不等于就业人口100%的就业。

  2.物价稳定—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即物价上涨幅度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内,如3%~5%。

  3.国际收支平衡——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保持平衡

  注意经济稳定的含义:

  (1)经济稳定是动态稳定,而不是静态稳定;

  (2)增长≠发展:增长是数量的增长,通常用GNP或GDP及其人均水平来衡量;发展比增长的含义要广,不仅是量的增长,而且还有质的提高。

  (二)财政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关键是要做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

  1.通过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节

  (1)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政策进行调节——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压缩需求

  (2)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需求

  (3)社会总供求平衡时,国家预算应该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作用。

  内在稳定器调节的最大特点在于无需借助于外力就可以直接产生调控的效果。

  表现:

  (1)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

  (2)在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的安排上,如社会保障、补贴、救济和福利支出等

  3.财政政策和其他政策配合的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