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奉化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0名和校医2名的通知
2013年奉化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校医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奉化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充实优秀师资力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文件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0名和校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锦屏南路221号)。
3.报名要求:
(1)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带资料:原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及有关荣誉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带普通话、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
(2)其他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普通话合格证书、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人员都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
(6)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需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4.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一定比例: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计划数在4人及以下(特殊教育职位除外)、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特殊教育职位和招聘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职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职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核减和取消招聘职位数将于3月14日在奉化人事人才网(www.fhhr.com.cn)和奉化教育网(www.fhedu.net.cn)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
1.笔试
报考人员于3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3月2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校医笔试时间另行确定)。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机械、机械实训、财会)和校医职位笔试考试范围为学科专业知识,其他学科笔试考试范围为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