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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杭州市萧山区招聘645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四)

2013-3-5  来自于:课评集

  (四)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

  1. 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分类及分值:

  根据首次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实考人数不足计划指标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参加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核定指标与参加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人数的最高比例:招聘1-3人为1:3,招聘4-15人为1:2,招聘16人及以上为1:1.5.

  报考普通学科的考生参加统一面试,统一面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和职教学科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职教学科的专业测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技能测试”在笔试前进行,“面试”与 普通学科统一面试同时进行。凡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合格者按最高比例1:2确定参加笔试对象。

  2. 统一面试内容:主要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方面。

  3. 专业测试内容及权重:音乐为“自选清唱、规定视唱、自选器乐、舞蹈和面试”五项各占20%,体育为“队列队形、田径、球类、体操和面试”五项各占20%,美术为“色彩40%、自选特长40%和面试20%”,幼教为“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功各占20%(不再参加面试),职教为“实践操作80%和面试20%”。

  4. 合格线:对研究生岗位及电大专业教师的面试考核、普通学科的统一面试和幼教A、B类的专业测试设合格线(折合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对音乐、体育、美术和职教学科专业测试中的“技能测试” 设合格线(折合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五)体检

  1. 体检对象:在上述程序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总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核定指标与体检人数比例: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至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考核与现场定岗

  1.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总成绩按核定指标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2. 现场定岗:考核合格人员在公布的指标岗位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本人选择岗位现场签名确定。具体岗位在面试前网上公布。

  (七)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和萧山人事编制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服务期必须满三年。根据有关规定,被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变更为非农业户口方可办理报到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录用一年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事项:

  1. 《准考证》、《成绩单》等由考生在萧山教育信息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可在笔试前三天打印,《成绩单》可在五一假期后打印。相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萧山教育信息网和萧山人事编制网,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2. 在招聘程序中,当招考总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当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成绩统计过程中如有小数,则保留两位小数。

  3. 在招聘程序中,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 在招聘各阶段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形时,缺额人员在同一阶段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阶段只安排一轮递补。

  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7195、82622107.

  附件:萧山区2013年教师招聘计划指标.xls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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