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金华市磐安县招聘39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磐安县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就公开招考编制内农村中小学、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招考人数及户籍、学历等要求
凡招考名额2名及以上的,其中1个名额面向男生。面向男生招考名额与男生报名人数之比须符合1︰3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减少面向男生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
3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县幼儿园连续任教10年以上且现在岗的幼儿园代课教师,报考学前教育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资格
往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加分
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在总分中加2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考试招聘的,在总分中加3分;符合报考条件且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代课两年及以上的(按上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年计算,时间截至到2013年6月份),报考对应学科学段的,在总分中加1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及学前教育岗位人员,如本人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不含团体项目),按以下标准加入总分:获得全国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者前八名的加3分,省比赛二等奖以上或者前六名的加2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加3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
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加分材料报名时提供有效。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及3月1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磐安县招生办(上后埂66号)
联系电话:0579-84662828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提交《磐安县2013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自行下载填写),并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2.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式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学科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要求的,相应减少该学科招考计划,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多的其它岗位。
4.因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报名时现场拍照,故不得他人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