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学习资料 > 经济师 > 中级民航运输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经济师中级民航运输学习资料:货物的运送

经济师中级民航运输学习资料:货物的运送

2013-2-24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民航运输学习资料:货物的运送

  货物运送是货物运输的基本环节,承运人应加强货物运输的组织工作,按照运输原则,安全、迅速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

  (一)路线选择

  根据货运单正本背面的契约条件的约定,国际货物运输完成的时间不作固定,承运人无需通知可另行变更承运人或飞机。承运人无义务保证使用任何特定的飞机和途经特定的航线或按照任何特定的时刻在任一地点予以衔接,承运人有权自选或安排货物绕行,即使上述可能在货运单正页上已列明。

  (1)运输路线的选择应当根据合理、经济、迅速的原则,把几种方案加以权衡比较择优而定;

  (2)凡有直达航班的均应由直达航班运送货物,尽量避免迂回倒置运送及不合理中转,有紧急货物需迂回或倒运以加快运输速度时,必须经过运输路线上有关航站同意;

  (3)如果直达航班的班次较少,利用联程航班中转运输速度较快时,可交联程航班运送。各航站在一般情况下应根据运程合理的原则选择货物的联程地点以及衔接航班;

  (4)需要分批发运的货物,应尽可能沿着同一运输路线,而不要分几条运输路线发运,以免造成运输混乱。

  (二)金额限制

  (I)每一批货物的声明价值金额一般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

  (2)使用客货两用机运输货物时,国际货物运输每次班机载运货物的总价值不能超过100万美元;使用全货机运输货物时,每次班机载运货物的总价值不能超过5000万美元。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