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1月27日下午2:00-5:00到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分别占20%、80%。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内容(约占75%)和相应学段学科的教材教法(约占25%)。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三天内,将在如皋教育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招聘计划在5人以下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在5人及以上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段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后当场上课。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办法是:在面试合格(60分及以上)者中,按照学科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3.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报考职教岗位的应聘人员,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聘用,但须在聘任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规定计划内聘用工作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如皋市教育局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皋市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参加全程监督和指导。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513-87623033、87623071、87199166、87650716.
八、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如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23070,87650716
附件:1、《2013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