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考核分初试、复试两个步骤进行。
1、初试采用分专业统一笔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在市纪委、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均为百分制,统一阅卷。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对所有入围复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试人员。如果人数不足1:3的比例,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复试。
我市生源地的201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初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在1:3的比例外,直接进入复试。
2013年1月26日下午14:00-17:00,需初试的应聘人员凭报名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市图书馆(苍梧路56号)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在市纪委、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复试按照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采用编写教案、上课、答辩等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其中部分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或实践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和上课的学生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复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总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复试计分办法:
中学岗位:上课成绩=评委评价分×80% 学生评价分×20%;
小学岗位:上课成绩=评委评价分×90% 学生评价分×10%。
其他需加试专业技能或实践考核的岗位,计分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上课成绩×50% 专业技能(实践操作)考核成绩×50%;
其他不需要加试的专业,上课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复试时间:2013年1月29日-30日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每个岗位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 复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相同的评委评价成绩高者优先,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则在应聘该岗位且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经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后,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应聘条件第1项、第2项的人员)等相关材料,待档案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附件: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