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发展速度与增长速度
1.发展速度
发展速度是以相对数形式表示的两个不同时期发展水平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发展速度=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由于基期选择的不同,发展速度有定基与环比之分。
它说明所研究现象相邻两个时期(逐期)发展变化的程度。
定基发展速度与环比发展速度的数量依存关系:(掌握)
(1)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相应时期内各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
(2)两个相邻时期定基发展速度的比率等于相应时期的环比发展速度。
例题:
1.(2004年、2006年)环比发展速度等于( )。
A.逐期增长量与其前一期水平之比 B.累计增长量与最初水平之比
C.报告期水平与最初水平之比 D.报告期水平与其前一期水平之比
『正确答案』D
2.(2005、2006、2007年)以2000年为基期,我国2002、2003年广义货币供应量的定基发展速度分别是137.4%和164.3%,则2003年与2002年相比的环比速度发展是( )。
A.16.4% B.19.6% C.26.9% D.119.6%
『正确答案』D.相应时期的环比发展速度等于两个相邻时期定基发展速度的比率。环比速度发展=164.3%/137.4%=119.6%
3.已知某地区以1990年为基期,1991年~l996年财政收入的环比发展速度分别为l15.71%、118.23%、l08.01%、l31.9%、l22.95%、l01.54%,1990年为基期的l996年财政收入的定基发展速度为( )。
A.40.55% B.243.30% C.101.54% D.43.30%
『正确答案』B.定基发展速度= l15.71%×118.23%×l08.01%×l31.9%×l22.95%×l01.54%=2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