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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金融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三)

2013-1-2  来自于:课评集

  (三)考试

  我院成立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委员会,下设各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审。评审小组由我院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

  教学岗位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

  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管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由我院根据岗位要求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各专业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最终成绩,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于2013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按指定的时间专人陪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院院长办公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人事处人才招聘网公示7天。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定聘用协议,待聘用人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招聘相关事项,可登陆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专栏查询。服务咨询电话:020-37216160,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7053939.

  五、其他说明

  (一)获得学位时间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在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人事处网页上公布拟面试人员名单。

  附表: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金融学院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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