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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学报编辑部工作人员的通知(三)

2013-1-2  来自于:课评集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栏公布。

  (二)资格复核

  资格初审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任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到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资格复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75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最终成绩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应聘的,可依次递补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1、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取得。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最新通知,请浏览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2160(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62018(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广州美术学院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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