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对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
1.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由贾汪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入围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3:1,则根据笔试成绩按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小于3:1,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2.资格审查办法
由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入围人员提供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资格。当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3:1时,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
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贾汪区2012年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②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④身份证,⑤户口薄,⑥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贴于报名表中,考生自备档案袋,填写档案袋封皮(样式见附件),将②至⑤项材料的原件按上述顺序放入档案袋,将②至⑤复印件,按原件顺序装订成册放入档案袋内。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单面复印,其中户口薄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
五、录用与分配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对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政审按本简章报名条件所列内容审查。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因弃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从未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2.根据录取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在分配计划中依次自行选择就业去向(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就业去向),签订就业去向协议。就业去向协议签订后,5年内不得申请办理跨乡镇调动。拒绝选择就业去向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2013年9月1日前未取得招聘简章规定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后待遇
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部门审核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发放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补贴,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参照同岗位同类人员确定,不执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政策。
七、招聘纪律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考进口关。对违反考试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被录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本简章解释权属贾汪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
贾汪区监察局0516-87715752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6889680
贾汪区教育局0516-87618686.
贾汪区监察局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贾汪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