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8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400余亩,分东、西(风华、翠柏)、雅戈尔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400余亩;现有11个二级学院,32个本科专业,教职工986人,在校全日制学生12207人。学院创建于1983年,2010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经过近30年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以工科为主,管理、经济、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本科院校。目前学院有专任教师704人,其中博士学位的教师219人,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34%,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达到78%。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1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人,第三层次23人;省钱江人才计划3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8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宁波工程学院2013年高层次人才(师资)需求(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rsc@nbut.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 姓名”。
3、资格初审: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认定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神州学人、教育在线、研究生人才网、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