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用与分配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对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政审按本简章报名条件所列内容审查。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因弃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从未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2.根据录取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在分配计划中依次自行选择就业去向(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就业去向),签订就业去向协议。就业去向协议签订后,5年内不得申请办理跨乡镇调动。拒绝选择就业去向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2013年9月1日前未取得招聘简章规定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后待遇
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部门审核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发放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补贴,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参照同岗位同类人员确定,不执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政策。
七、招聘纪律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考进口关。对违反考试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被录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本简章解释权属贾汪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
贾汪区监察局0516-87715752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6889680
贾汪区教育局0516-87618686.
贾汪区监察局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贾汪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