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2)体检有关安排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予以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试用,试用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待遇
正式在编。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与学校的津贴福利待遇。
附件一:
南昌工程学院2013年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引进对象:
领军人才、海归博士、国内博士、科研创新团队、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硕士毕业生。
二、优惠政策:
项目 对象 | 安家补贴(万元) | 住房补贴(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配偶随调 | 其他待遇 |
领军人才 | 15 | 30 | 文科10万元 理科15万元 工科30万元 | 配偶随调 | 1、可提供租用校内无产权住房一套; 2、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3、可内聘副教授三年,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 4、报销一趟考察往返交通费。 |
海归博士 | 10 | 20 | 文科8万元 理科10万元 工科15万元 | ||
博士(紧缺专业) | 8 | 16 | 文科3万元 理科6万元 工科8万元 | ||
博士 | 5 | 12 | 文科2万元 理科4万元 工科6万元 | 配偶为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且不在 南昌地区工作的 可随调;其他可安 排校内编制外聘 用工作。 | |
科研创新团队 | 1、安家补贴、住房补贴、博士学位津贴、内聘副教授待遇:参照以上政策。 2、提供相应科研资助经费及科研平台; 3、建立专用实验室; 4、创新团队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其配偶可随调; 5、团队中其他硕士学位成员待遇面议。 |
相关说明:
1、领军人才、科研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级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领军人才及科研创新团队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2、博士紧缺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规划、水利水电工程(水动方向)、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路与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方向)、会计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英语、法语。
3、年龄。领军人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45周岁以下,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40周岁以下,优秀硕士毕业生在35周岁以下。
4、安家补贴、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补贴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10年发放。
5、服务期。享受优惠政策的引进对象服务期为6年。
6、第一学历非全日制本科的博士,引进政策按一般学科专业执行。
7、未婚人员不享受配偶随调。
8、特殊人才引进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