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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二)

2012-12-25  来自于:课评集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登录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www.tax-edu.net)在线填报报名信息。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电子件;

  (3)相关奖励、成果证明材料电子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网上报名只需提供电子件,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验后退还原件。

  2、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考核

  为减轻报考人员的负担,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首先进行远程电话初试,确定是否实地参加考试、考核。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按照与聘用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到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参加考试、考核;未达到3:1比例的则取消相应招聘职位,职位取消信息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考核具体包括试讲、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笔试内容包括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写作等。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总成绩以百分制形式计分,其中,试讲60分、笔试20分、面试20分,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不计分。作为高层次人才应聘的,经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免予笔试,试讲60分,面试40分。

  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按照与聘用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到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参加考试、考核;未达到3:1比例的则取消相应招聘职位,职位取消信息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其中,笔试内容包括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写作等。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总成绩以百分制形式计分,其中,笔试40分,面试60分,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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