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汇总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两项分数比例3:7)折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人员在加分后再折算总成绩。并按照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七)体检及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予以招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进行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各招考单位负责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考察工作。
(八)公示
拟录用名单将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www.cdedu.gov.cn)、教育分中心网站(www.cdjy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补充手续,签订用人协议。
三、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教师“县管校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2]12号)的精神,本次公招录用的中小学教师纳入“县管校用”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市教育局委托教育分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录用人员统一和教育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录用岗位到对应学校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材料准备: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准备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自荐材料1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学历、资格、等级证书以及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关于加分政策: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时将相关材料交招考学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符合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要求的,按照文件精神办理。
(三)“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毕业生。2011、2012年毕业符合招聘单位应聘资格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条件参加应聘,此类人员在报考时应出示学校保留档案和户口的协议书或人才中心出具的未落实工作的证明。
1.毕业时申请将档案、户口保留在高校的毕业生;
2.毕业时未落实正式工作单位,户口在五城区和高新区内,且档案保留在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人事、教育部门的人才中心的毕业生。
(四)“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上述人员以外的应聘人员,但不含我市19个区(市)县和成都高新区内在编教职工。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在招考全过程中有任何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应聘人员应准时参加招考各个环节,凡在面试、笔试等任一环节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领取笔试通知书时如缺少要求的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七)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八)为保证此次公招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 61881680)。
附件:1.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信息表
2.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