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月11日(上午8:00-12:00点,下午14:30-18:00点)
2、报名地点:城区政府后六楼东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费:90元
5、报名要求:报考者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持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供学位证)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现场报名。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出具相关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者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必须与报名填写情况一致,如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不符合报考范围或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考试、体检和考察考核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或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实行笔试、面试或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或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面试或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1:1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考核,合格后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及方式:采用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60%。具体笔试内容见《招聘简章》。
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截止后公示各岗位报考人数,凡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自愿调整报考岗位。最终仍不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或取消招考岗位。
2、面试或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确定面试或能力测试人员方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各招考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入闱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或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面试或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教师类能力测试采取先说课后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10分钟,分值比例占80%。说课结束后进入评委即席提问的答辩环节,时间5分钟,分值比例占20%。
卫生类岗位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操作时间为15分钟,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其它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确定(满分100分)
教育卫生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能力测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事业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若参加面试或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或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取消对应岗位。